广东提倡外卖员每周休息1天: 广东连环出招保障“就好业” 外卖员等纳入最低工资保障。
2月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等三份新办法,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实际上,早在2022年5月,广东省人社厅就出台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休假作出规定:平台企业应参考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对于外卖送餐员,平台企业要完善订单分派机制,优化往返路线,合理控制劳动强度和在线工作时长,对连续送单超过4小时的,适当安排休息时间;对于网约车驾驶员,平台企业应当确保其连续工作4小时至少休息20分钟;对于其他工作种类的劳动者,平台企业要合理确定并严格按照约定时长执行,对超出约定时长的应采取限制措施;提倡原则上每周至少休息1天。
此举旨在平衡劳动和休息,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让外卖员在工作之余能够有足够的时间休息和娱乐,缓解长期工作带来的疲劳和压力。
虽然不少网约车司机和外卖员都在拼命接单,有的更是注册了多家平台,以便在某一家平台达到工作量上限的时候,能够在另一家平台接单,但广东政府出台的政策,至少为保障劳动者权益提供了依据,毕竟有的人卷,有的人选择享受生活。如果连制度的保障和指导方向都没有,现在的很多企业只会更加残酷地压榨劳动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月23日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等三份新办法,以引导企业规范用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有关司局负责人介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规则公示指引》适用于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平台网约服务,通过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其中,个人依托互联网平台完全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适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服务指南》适用于所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但涉新就业形态商事纠纷不适用该指南。指南既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维护自身劳动权益时参考,也供政府行政部门、法院、工会、企业代表组织、平台企业等改进和优化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维权服务时参考。
公开数据显示,我国已有包括“外卖小哥”在内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8400万人。将从事网约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是这次新规带来的最大变化之一。
其中,《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针对新就业形态的就业特点,提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计算办法和休息办法。该指引明确工作时间在劳动者完成全部订单的累计接单时间基础上,需适当考虑劳动者必要的在线等单、服务准备、生理需求等因素;明确企业与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协商合理确定劳动者连续最长接单时间和每日最长工作时间;劳动者工作时间达到上限时间的,系统应推送休息提示,并停止推送订单一定时间,以保障劳动者获得必要休息时间,防止劳动者过度劳动。
针对“劳动报酬”,该指引提出企业与工会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代表平等协商制定劳动报酬规则,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支付在法定节假日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报酬应高于正常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以及以货币形式将劳动报酬按时足额支付给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本人等。
多地外卖员、网约车司机 当前平均收入超最低工资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23日印发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等,将从事网约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记者梳理第三方数据及平台制度发现,当前,多地外卖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收入水平超过最低工资标准,相关平台近年也陆续出台了相关政策保障上述群体的权益。
广州网约车司机每月营收高于最低工资标准
23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该负责人指出,新规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中国社科院新闻与传播所数字劳动课题小组2月17日发布的调研报告显示,城市外卖骑手每月收入较为均衡,多分布在5000-7000元区间。而在更早以前,中国新就业形态研究中心调研了6.3万名骑手后发布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资保障研究》显示,全国范围内外卖骑手2020年月均收入为4579元,高于2020年农民工月均收入平均水平4072元。外卖骑手平均月收入比农民工高12.5%。较高的收入水平是外卖行业吸引劳动者就业的重要因素。
网约车司机方面,2023年以来,多个地市曾发出网约车市场饱和预警,司机收入水平一直备受有关部门和从业者的关注。2月18日,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公布的广州市出租汽车行业运行监测指标信息显示,2023年下半年,广州市网约车单车日均订单量约13.56单,日均订单大于10单(含)的网约车中,单车日均载客里程约130.21公里、单车日均营收约361.97元。按每个月网约车司机工作25天计算,广州日均订单大于10单(含)的网约车,每月营收为9049.25元,超过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300元/月。
相关平台已制定工作休息制度,但标准不一
除收入水平外,新就业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也备受关注。新规针对新就业形态的就业特点,提出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计算办法和休息办法。记者梳理发现,为保障司机、骑手合法权益,促进其劳逸结合,多个平台已制定相关制度,但标准不一。
2月23日,饿了么方面表示,关于新规提出的劳动者工作时间办法,平台已在全国多地试点,在骑手连续接单达到4小时时发出疲劳提示,并将积极与劳动者代表、工会等进行沟通,协商确立更合理的劳动时间。
美团外卖方面的资料显示,该平台通过自建、社会共建以及与品牌商家合作等方式,在全国各地建设超过3.8万个骑手驿站。驿站普遍位于城市热门商圈一公里范围内,方便骑手随时到达,站内提供饮水、休憩、手机充电、微波炉热饭等生活服务,骑手可通过配送App中的“驿站地图”查看附近驿站位置并导航前往。
滴滴方面,根据该平台此前公布的相关制度,平台司机服务满4小时后,将强制休息20分钟(全业务线);快车、拼车、优享司机计费时长满10小时后,将强制休息6小时;专车司机计费时长满9小时后,将强制休息6小时。滴滴此前还公布了每天被强制休息的人数:平均每天有6000人次司机因触发疲劳驾驶被强制下线休息至少6小时,有超过17万人次司机被强制下线休息至少20分钟。
广东连环出招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好业”
提倡外卖员、网约车司机每周至少休息1天
在家叫外卖,出门网约车,上网找家政……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以平台经济为代表的新业态迅速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规模日渐庞大,如何保障好这些劳动者的劳动权益,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
23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和劳动报酬权益保障指引》等三份新办法,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在广东,网约配送、快递、家政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早已融入群众日常生活。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表示,已将三份新办法转发各地市贯彻执行。
要求外卖员等连续工作4小时需休息
新规对新就业形态的就业特点,提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时间的计算办法和休息办法,并就“劳动报酬”方面明确,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但企业对劳动者进行劳动管理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适用劳动者实际工作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在此之前,作为就业大省的广东,已围绕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展开一系列探索与尝试。2022年5月,经广东省政府同意,广东省人社厅牵头出台《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休息休假作出规定:平台企业应参考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合理确定休息办法,并与劳动者协商明确日劳动时长和休息时间。
根据《意见》,对于外卖送餐员,平台企业要完善订单分派机制,优化往返路线,合理控制劳动强度和在线工作时长,对连续送单超过4小时的,适当安排休息时间;对于网约车驾驶员,平台企业应当确保其连续工作4小时至少休息20分钟;对于其他工作种类的劳动者,平台企业要合理确定并严格按照约定时长执行,对超出约定时长的应采取限制措施;提倡原则上每周至少休息1天。
广东还在2023年印发《广东省新就业形态新型用工关系协议文本》明确,加强新型用工关系指引,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进新就业形态依法合规用工,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争议纠纷发生,共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行业健康平稳发展。
与此同时,广东已落实放开户籍限制政策,推动新业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就业地参加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允许在用工单位参加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要求企业引导和支持建立新型用工关系的新业者根据自身情况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进一步完善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制度,推动灵活就业特定人员参加单项工伤保险,启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保险参保制度。
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调解站点30家
事实上,近年来,广东围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打出政策组合拳,实现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稳就业”到“就好业”。
为加快推进新就业形态权益保障立法进程,广东在全国率先探索从法规层次上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条例列入省五年立法规划。
与此同时,广东印发全省劳动关系领域基层劳资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方案,并持续开展劳动关系风险防范化解调研督导行动,推动解决新业态规范用工、超时加班等劳动关系案件量居高不下等问题。
“三份新办法已转发各地市贯彻执行。”广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将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权益维护专项行动,推动有关文件落实落地。
据悉,广东今年将持续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在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和相关指引指南落实落地的同时,出台广东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行动方案,建立权益保障智慧监管平台,壮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联盟,累计拓展联盟成员(含企业、社会团体等)100个、从业者超过100万人,并探索建立新就业形态调解站点3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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